我公司“口子”、“濉溪”兩商標連續四次被認定為省著名商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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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0-05-25
從4月30日省工商局文件獲悉,我公司口子、濉溪兩商標被認定為2009年安徽省著名商標,這是我公司繼1997年初次被認定為省著名商標以來,第四次獲得這一殊榮。
根據《安徽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》的規定,省工商等相關部門結合市場和消費者的反饋,每四年就要對全省各企業所持有的著名商標進行重新認定,每次認定都會有部分不合格的商標被淘汰,有部分市場反映良好的新商標加入其中。我公司所持有的口子和濉溪兩個商標,在全國白酒市場有著很高的市場影響力,為我省、我市的經濟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。近日,按照《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》的規定,省著名商標評審委員會、省工商局長辦公會議對全省300多個著名商標進行了第四次認定,我公司以絕對的優勢再次獲得了這一殊榮。
根據《安徽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》的規定,省工商等相關部門結合市場和消費者的反饋,每四年就要對全省各企業所持有的著名商標進行重新認定,每次認定都會有部分不合格的商標被淘汰,有部分市場反映良好的新商標加入其中。我公司所持有的口子和濉溪兩個商標,在全國白酒市場有著很高的市場影響力,為我省、我市的經濟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。近日,按照《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》的規定,省著名商標評審委員會、省工商局長辦公會議對全省300多個著名商標進行了第四次認定,我公司以絕對的優勢再次獲得了這一殊榮。